be365
处理决定
国科金监决定〔2012〕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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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高鹏、姚素英的处理决定
be365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,反映你单位高鹏、姚素英等发表的下列两篇标注基金资助的论文存在一稿两投的嫌疑:
论文1:高鹏,姚素英等. 基于PGMA磁微球的纳米机械免疫传感器的片上磁分离. 天津大学学报,2008,41(1):33-38
论文2:高鹏,姚素英等. 基于硒化镉量子点磁微球的微悬臂梁式免疫传感器片上磁分离. 生物工程学报,2008, 24(2):315-322
在调查过程中,专家进一步指出论文存在数据造假嫌疑。
经调查核实,具体情况为:
1.两篇论文系针对不同材料体系的研究。论文2大量抄袭了论文1的表述文字;论文2图5和图14分别与论文1图3和图12相同。据此判定并经高鹏本人承认,论文2数据造假属实。
2.高鹏是上述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,姚素英是高鹏的博士生导师。两篇论文均标注了基金项目批准号“69876027”。论文2列入了姚素英负责的2008年度相关内容的基金项目申请书(批准号60844004)“近期发表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”中。
经be365第三届监督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研究,根据《be365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》(试行)(以下简称《处理办法》)第十六条第二款、第十七条第三款以及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》第三十四条、第三十五条规定,决定:
1.给予高鹏通报批评,取消高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(2012年3月26日至2017年3月25日)。
2.撤销姚素英负责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“基于硒化镉纳米量子点的悬浮微块阵列免疫芯片分析系统的研究”(项目批准号60844004),追回已拨经费。给予姚素英通报批评,取消姚素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3年(2012年3月26日至2015年3月25日)。
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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